題:
我未換身份證
?
2006-10-24 15:44:34 UTC
我係1983年
我過左期係咪唔洗預約就可以即刻去換ga??(我上網好似無我個年齡組別)
去到果度要攪幾耐??
五 答案:
?
2006-10-24 16:07:25 UTC
我都係過左期先換。上網已經無得預約架喇~

你要打電話去你預約個間換證中心,問今日仲有無籌先好去。(即係問佢仲有無即日籌)

如果唔係就白行!!

如果你係放工先去,又驚無籌,可以叫你家人/朋友一早幫你攞定籌(要比埋身份證COPY),預約埋個日既時間(同一日),咁就OK~



過程都會好快,大約15分鐘。(如果你滿意D相既話,唔滿意可以叫佢再影架!!)

最後,會見一個類似阿頭既物體,佢會問你做乜咁遲先黎?(但你又真係遲左好多既)

咁你答佢,返左大陸呀,預約唔到呀,唔識預約呀...呢D藉口答返佢。(聽講仲未要罰錢住,good luck)
Chris
2006-10-24 15:55:45 UTC
已過左期。

1983、1984 或 1985 2006年5月29日 至 2006年7月8日 。



應在指明限期內換證



你應注意要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證,否則可能會觸犯法例。

在每個指定組別的換證期限屆滿後,有關組別的市民應已全部換領新身份證,屆時,他們所持的舊身份證便會宣布作廢。



除非舊身份證持有人根據《入境條例》(香港法例 第 115章)已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會因當局宣布舊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



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



舊身份證持有人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日內補辦換證手續。
PUI SHEUNG
2006-10-24 15:54:40 UTC
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話, 會罰 $5000



"如未能在指明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而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並可被罰款5,000元。市民若於換證限期內不在香港,應在返港後三十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的資料,請瀏覽網頁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Doggie
2006-10-24 15:52:53 UTC
唔係唔使預約,一樣要預約,打電話去約喇,唔知你邊區,好難給你需時幾耐,因為區區唔同時間,有D人多既要成粒鐘等,但有D又可以十五至三十分鐘,所以要睇你邊區先答到你,Sorry !



既然你識上網去搵資料,咁你就去入境處搵電話,然後直然問,直接約,ok?
?
2006-10-24 15:49:06 UTC
係呀, 唔洗預約, 十五分鐘攪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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